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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6月28日,市審計局向市工商聯送交了《專項審計調查報告》(玉審調報〔2020〕5號),市工商聯就審計調查發現的反饋問題進行認真深入剖析,研究整改措施,明確整改期限,切實將問題整改到位,F將整改落實情況公告如下:
一、賬表不符93800元
(一)情況屬實:審計調查反饋市工商聯2019年部門結算表中反映的項目支出結算數與會計賬實際項目支出數存在差異,項目支出結算大于會計賬項目支出數93800元,其中:培訓費23000元,委托業務費54930元,會議費15870元。經審計核實:該項差異資金為2019年12月31日市財政局從國庫撥入市工商聯專用賬戶的中央財政普惠金融發展專項資金。因項目資金下達較晚,市工商聯未能在年內形成支出,但按相關部門要求要列入2019年部門結算支出。
(二)情況說明:市工商聯2019年中央財政普惠金融發展專項資金(創業擔保貸款獎勵補助資金)決算支出金額與賬務支出金額差異93800元。其原因是此筆資金于2019年12月31日零余額賬戶關賬后才撥入至市工商聯專用賬戶內,時間緊促未能支出。
(三)整改落實情況:根據市財政局相關要求,該項目資金已于2020年5月22日上繳市財政局存量資金賬戶。
二、超預算支出培訓費298237元
(一)情況屬實:市工商聯2019年培訓費年初預算為30000元,無項目支出預算。2019年培訓費結算數351237元,實際培訓費支出328237元,實際支出數超年初預算數298237元。經審計核實,市工商聯培訓費支出是用上年上級下達結轉的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專項資金(玉財社〔2018〕225號,主要用于補助貸免扶補、創業擔保貸款等創業促進就業工作)及中央財政普惠金融發展專項資金(創業擔保貸款獎勵補助資金,玉財金〔2018〕132號)列支。
(二)情況說明:為深入貫徹落實習近平總書記關于促進“兩個健康”的重要指示精神,引導年輕一代民營企業家重溫歷史、緬懷革命先烈、繼承革命意志、堅定理想信念、激發創新動力。經市工商聯黨組研究,并報經市委分管領導同意,2019年分別在清華大學與云南省工商聯聯合舉辦“年輕一代民營企業家創業與傳承能力素質提升培訓班”和在井岡山市舉辦“玉溪市年輕一代民營企業家理想信念教育暨創業創新實踐觀摩活動”。因市工商聯2019年度培訓費預算不足,按云人社發〔2009〕76號文件和市工商聯《關于印發〈玉溪市工商聯貸免扶補專項工作經費管理使用辦法(試行)〉的通知》規定,市工商聯向市財政局申請使用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專項資金及中央財政普惠金融發展專項資金支付此筆費用,經市財政局同意用2018年結轉的中央、省下撥市工商聯的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專項資金及中央財政普惠金融發展專項資金列支,沒有使用單位年初預算業務工作經費,因此出現超預算支出培訓費298237元的情況。
(三)整改落實情況:
1.今后將按照《行政單位財務規則》的要求,做到嚴格執行預算,按照收支平衡的原則,合理安排各項資金,不得超預算安排支出,堅決做到“無預算不支出”;
2.嚴格貫徹落實厲行節約要求,今后不得超預算支出培訓費。
玉溪市工商業聯合會
2020年9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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